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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于一物多卖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释义
    一、对于一物多卖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一物多卖的处理方式是,如果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1.物的所有权属于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
    2.均未受领交付的,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可要求交付;
    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的,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可要求交付。
    二、一物多卖合同有效吗
    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据此,在一物多重买卖的情况下,只要每个买卖合同都不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则数个买卖合同均是有效的。
    
    三、一物多卖合同涉及到什么问题
    法律网提醒您,一物多重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主要可能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即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的承担。相应的审判思路应当如下:
    首先,关于数个买卖合同的效力。
    其次,关于合同的履行。在多个买卖合同均为有效情况下,具体的履行顺序应当区分标的物的性质分别确定:如果标的物是动产,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当然应据此确定。
    如果标的物是不动产,由于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则应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按照以下原则处理:如果有一买受人已经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合法占有房屋的,人民法院依法应当支持其要求办理物权登记手续的诉请;如果各买受人均未合法占有房屋的,人民法院依法应当支持买卖合同成立生效时间在先的买受人要求办理物权登记手续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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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