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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进行公积金担保还能继续担保吗
释义
    一、进行公积金担保还能继续担保吗
    担保人可以再贷款,但贷款人不可以再担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五,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二、住房公积金担保人
    作为住房贷款担保人条件应该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账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他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或撤销担保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自然人担保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三、住房公积金交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1、首先,申请贷款的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建立满一年以上,同时还需要正常的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这里说的正常缴存指的是:按月连续缴存、预缴和补缴住房公积金。
    2、其次,满足以上条件之后,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公积金账户需处于缴存的状态。
    3、此外,对于经审批同意的,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一年及以上的,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4、虽然全国各地的贷款条件不完全相同,但是一般贷款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各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标准,连续缴存足额的住房公积金符合标准,且借款人和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用途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3)借款人要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个人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进行公积金担保还能继续担保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保证人是对相关借款人的整笔贷款额度回收风险进行全期限、全责担保。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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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9: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