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执行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
释义 | 申请执行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一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二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三是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以上知识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申请执行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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