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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任意降低工资怎么办
释义
    一、单位任意降低工资怎么办
    当单位任意降低职工工资时,职工不应因情绪激动而立即提出辞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
    1.继续工作并收集证据。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单位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如果能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那么书面通知送达之日即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如果用人单位无法证明,那么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即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2.如果劳动者决定在单位继续工作一个月,那么在这期间应收集单位无故降低工资的证据。
    一旦取得充分证据,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出解除合同。
    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二、获取减薪证据后解约
    1.一旦劳动者取得了单位无故降低工资的证据,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应包括劳动者每月实际收入的所有货币性报酬,如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三、不接受无故减薪行为
    1.用人单位无权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
    2.如果单位以“经营困难、经济亏损”等为借口逐渐降低员工工资,员工有权利不接受这种调整。
    3.工资是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其构成包括多种形式的货币性报酬。
    4.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较低工资标准,如果实际工资高于此约定,劳动者在计算经济补偿时有权主张以实际收入作为基数。
    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劳动者应重视收集相关证据。对于复杂的情况,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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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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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3:5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