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金能否与物业管理费互相冲抵 |
释义 | 一、违约金能否与物业管理费互相冲抵 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抵,但可通过债务转移的方式处理。因为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与业主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存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主体,费用是不能相抵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二、物业管理费的构成有哪些项目内容 1.人工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服务费为物业企业经营性收费,其中已经包括小区卫生保洁相应费用。至于不少人咨询的“卫生费”是否为“垃圾处理费”的问题,在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此项费用属于行政事业收费,由城市环卫部门收取(也由委托居委会、物业代收的情况)。 三、不交物业费能不能停水停电 法律网提醒您,不交物业费不能停水停电。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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