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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出轨并生子怎么处理
释义 一、女方出轨并生子怎么处理
    对于女方的出轨,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还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赔偿;对于女方生的孩子属于女方的非婚生子女,离婚后由女方继续抚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怀孕期间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一)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怎么判孩子,也会涉及到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来说,抚养费的给付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但是高中以上学历,比如在大学就读,父母则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三、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二)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为补偿或恢复这种伤害,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三)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 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高于一般家庭暴力。
    (四)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过错方无任何固定的经济来源,你要他(她)再多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无能为力。
    (五)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精神损害赔偿纠纷若发生在经济较为不发达的边远山村,几十元的赔偿数额可能就会平息纠纷。反之,若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地区类似的纠纷,裁判上千元的赔偿数额,受害人亦不一定能够服判决。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女方出轨并生子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相关知识。对于女方的出轨,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还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赔偿;对于女方生的孩子属于女方的非婚生子女,离婚后由女方继续抚养。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七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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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3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