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工伤死亡能不能重复赔偿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工伤死亡能不能重复赔偿 交通事故工伤死亡,能获得重复赔偿。 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的,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 认定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一般要60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法律网提醒您,如果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要15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三、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材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医疗诊断证明;其他。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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