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有时效期吗 |
释义 | 一、继承权有时效期吗 继承权确实存在时效期。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3.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5.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精神残疾有继承权吗 精神残疾的人同样拥有继承权。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首先是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因此,精神残疾的人作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被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三、同居关系有继承权吗 同居关系并不直接形成继承权。 1.如果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将财产分配给同居人的,那么同居人就有继承权。 2.但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同居关系不会形成继承关系,因此没有继承权。 3.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能享有法定继承权。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继承。 5.如果两人只是同居,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就不构成夫妻关系,也不是彼此的配偶,双方对彼此的遗产也就没有继承权。 对于继承权的时效期、精神残疾者的继承权以及同居关系的继承权,你还有什么疑问吗?法律网在这里,随时为你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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