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诉案件是否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 |
释义 | 一、自诉案件是否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 自诉案件原则上都可以调解,但也有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自诉案件的处理流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8.判决宣告。 ![]() 三、自诉案件前提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自诉案件前提条件是: 1.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3.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5.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自诉人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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