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什么意思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是指行为人在购买房屋后,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成为小区的业主,他具备房屋的是使用权、所有权,但是不具备土地的所有权。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物业与建筑上讲的业主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业产权所有者,房屋租赁人不是业主。 二、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有什么职责 法律网提醒您,业主应该行使的职责是: 1.依法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交纳物业费和专项维修资金; 2.依法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和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三、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怎么设立业主委员会 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并审议表决章程,管理规约,点票并宣布结果。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2]《物业管理条例》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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