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居民海岛的使用权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无居民海岛的使用权是怎样的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是可以通过申请审批方式出让,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其中,旅游、娱乐、工业等经营性用岛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者的,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法律网提醒您,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实行最低价限制制度。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根据无居民海岛的等别、用岛类型和方式、离岸距离等因素,适当考虑生态补偿因素确定,并适时进行调整。 二、无居民海岛所有权属于谁 无居民海岛,是指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八条 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 三、无居民海岛所有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二百四十六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四十八条??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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