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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遗嘱的继承房产如何继承
释义
    一、无遗嘱的继承房产如何继承
    无遗嘱的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无遗嘱的继承房产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1.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3.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换领新的产证。
    
    三、无遗嘱的继承房产必须公证吗
    法定继承公证不是必须的。根据相关规定可知,法定继承的公证并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经公证之后只是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且法定继承生效的条件是,被继承人死亡、具有合法遗产等,并不包含是否公证。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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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5: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