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产阶级民主 |
释义 | 资本主义国家所规定的民主制度。以代议制为核心,以分权制、多党制、普选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形式上规定的公民权利为主要内容。资产阶级民主以全民的、普遍的形式出现,宣传自由、平等、博爱、个性解放、主权在民、天赋人权。宪法规定公民有人身、居住、迁徙、通讯、思想、信仰、言论、集会、结社、请愿、罢工、诉论的自由以及选举和被选举权,劳动权、教育权等。资产阶级民主是作为封建专制的对立物而产生的,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斗争中起过进步的积极作用,是保障资产阶级财产私有制、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有效政治制度。但仍是一种残缺不全的、贫乏和虚伪的民主,是只供富人、少数剥削阶级享有的民主。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自由民主权利往往因缺少物质条件的保障而落空。在帝国主义时期,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矛盾日益激化,国家机关从属于垄断组织。资产阶级一方面继续标榜民主、自由;另一方面空前强化其军事官僚机器,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劳动人民的压迫。但这种压迫不可避免地遭到人民群众的反抗,随着历史的发展,资产阶级民主必然为无产阶级民主所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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