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
释义 |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和步骤的法定过程。这一过程的启动通常基于市县政府对用地规划的调整,或者针对特定企业(如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的申请等情况。 1.市县土管部门会根据相关批准文件或申请,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 2.如果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他们需要在接到收回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县政府土管部门提出听证申请。 3.土管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将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组织听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在听证结束后,土管部门会将拟订的收回方案连同听证结果报请市县政府审批。市县政府将根据审批结果决定是否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5.一旦市县政府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土管部门将向原土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并告知其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 6.原土地使用权人如对收回决定不服,可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起诉。 7.土管部门在下达决定书后,将由原登记发证机关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发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8.对于原为出让的土地,还将依法终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果被收回的土地已经设定抵押,还需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商解除抵押合同,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二、听证及报批流程 在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过程中,听证和报批是两个重要的环节。 1.听证环节旨在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够充分了解并表达对收回方案的意见和看法。土管部门在收到土地使用权人的听证申请后,应依法组织听证,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2.报批环节则是将拟订的收回方案提交给市县政府进行审批。 (1)报批过程中,土管部门需将听证结果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并上报,以供市县政府决策参考。 (2)市县政府在审批过程中将综合考虑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效率、公共利益等多方面因素,以作出是否批准收回的决定。 ![]() 三、收地补偿与价值评估 在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过程中,对于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补偿以及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评估是两个关键问题。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在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给予适当补偿。这体现了对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障。 2.划拨土地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相应的附加值,因此在收回时需要进行价值评估。新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明确提出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概念,为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提供了依据。 3.在进行估价时,可以利用基准地价法等方法,根据不同城市和地区的基准地价以及土地的具体情况,对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 需要注意的是: 1.由于公民、单位在通过划拨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时并未支付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国家在依法收回此类土地使用权时一般不会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价款。 2.如果被收回的土地上有附着物,土地使用权人可能会获得适当的补偿。这体现了国家对公民、单位合法权益的关注和保护。 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程序中还有哪些细节需要注意?如有任何法律疑问,都可以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为您解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