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女先于父母死亡还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一、儿女先于父母死亡还有继承权吗 我国《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关于代位继承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法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二、代位继承能分得多少遗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按照继承法第11条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代位继承数人,则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当代位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或者属于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可以在继承份额之外,分得适当遗产。不过,生活中很多继承人都不愿意承认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更不愿意认可其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 三、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在正常情形下,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定继承人便可依继承顺序的直接行使继承权。但也有可能出现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这时被代位继承人在客观上就无法行使继承权。 (2)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通常情形下,公民死亡,其对其他公民的继承权也一并消失。但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则其继承权并不消失,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有其子女代位行使其继承权。 (3)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就是说,被代位继承人的配偶、长辈亲属、旁系血亲均无权行使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晚辈直系亲属。 (4)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方式中。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问题。因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只有在遗嘱人死亡时才取得继承权。如果遗嘱继承人于遗嘱生效前已死亡,则其已无民事权利资格,无法取得继承权。 儿女先于父母死亡还有继承权吗?综上所述,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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