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工资的赔偿金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一、拖欠工资的赔偿金怎么规定的 拖欠工资的赔偿金如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是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话,则除了要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外,还会多支付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而这也就是拖欠工资的赔偿。当然,要是劳动者要是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也是可以通过一些法律土建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二、单位拖欠工资怎样维权 依据有关规定,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如下方式维权: 1.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 2.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及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三、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拖欠员工工资超过约定支付的日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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