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房产证做好后多久可以买卖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房产证做好后多久可以买卖 民法典中房产证做好后可以随时买卖,只要不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以下几种情形: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房产证的特点有哪些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法律网提醒您,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三、房产证丢失可以补办吗 房产证丢失可以补办。补办前应当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此后携带个人身份证到房屋登记交易中心查档补办。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 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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