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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间借贷正规借条范本
释义
    一、民间借贷正规借条范本
    借 条
    今(出借人) 借给(借款人) 人民币(大写) 整,即¥ 元。利息为 分 厘,全部本息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用 的房子 (房产证号)作抵押,如果不能在承诺期限前归还所有借款,其抵押房子的所有权归 (出借人)所有。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所有借款本息。
    借款人:
    联系电话:
    担保人:
    联系电话: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二、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2、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3、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4、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5、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6、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三、民间借贷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借条在书写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写明当事人信息、然后就是借款的期限、金额、利息等方面的事项。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民间借贷正规借条范本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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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9: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