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据与借条的区别 |
释义 | 一、借据与借条的区别 借条和借据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没有还款日期,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该从你知道对方不还款之日开始计算,但最长保护期间是20年。 借据和借条,均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并交债权人,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债务人偿清借款后,债权人一般应将借条交还债务人或当面撕毁,以此消灭借条中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据是个人或单位借用个人或公家的现金、财物时所写的凭证性的一种应用文。借据从发文的角度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在借他人或单位的钱物时向对方所写的借据或借条;另一类是单位向个人或其它单位借钱物时所写的一种凭证性借据。 二、借据的格式是什么样式的 今 借给 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全部本息于×××× 年×月×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即¥×× 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 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 1、为了保障使用者的权益,建议借条使用者在根据自身需要删减借条内容时最好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 2、借条应由借款人亲自填写并签字确认。如有担保人,担保人也应签字确认; 3、出借方应注意诉讼时效起算的问题,由于借条约定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起算; 4、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公民间的借款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6、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7、借款人、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字确认。 三、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借条和借据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没有还款日期,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该从你知道对方不还款之日开始计算,但最长保护期间是20年。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借据与借条的区别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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