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装修物业公司恶意阻拦怎么样处理 |
释义 | 一、业主装修物业公司恶意阻拦怎么样处理 业主装修物业公司恶意阻拦的处理是:可以先行协商处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进行房屋装修应当事先告知物业公司,对于违规的装修行为物业公司有权制止,对于合法的装修行为物业公司不得随意阻拦。 二、业主装修物业公司恶意阻拦的起诉书怎么写 业主装修物业公司恶意阻拦起诉书的写法是:首先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等主体信息。起诉书正文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最后写明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三、业主装修物业公司恶意阻拦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业主装修物业公司恶意阻拦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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