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讨欠款别人公司欠钱不还如何合法追讨 |
释义 | 一、追讨欠款别人公司欠钱不还如何合法追讨 公司欠债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回债务: 1.首先是与公司进行协商,这是最快并且成本最低的方法;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给付判决; 3.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公司欠钱不给起诉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欠钱不给起诉需要的材料包括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能证明当事人主张的证据材料,例如欠条、借条、收据、转账记录、证人证言、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公司欠债不还可以申请破产吗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有债务可以申请破产,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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