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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纠纷由哪个部门管
释义
    一、医疗纠纷由哪个部门管
    发生医疗纠纷时,涉及的处理部门和途径根据情况不同而有所区别。
    《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规定,对于索赔金额不超过一万元的案件,医疗机构可以直接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协商解决。
    如果索赔金额超过一万元,医患双方应当通过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特别指出,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与患方自行协商解决。
    除此之外,医患双方也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不收取任何费用,其运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由市财政保障。
    二、法规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了协商解决、医调委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三条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强调了医调委的调解作用。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了相似的处理途径,即医患协商、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民事诉讼。
    在处理纠纷过程中,若患方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三、资料准备的重要性
    在医患纠纷中,患者获取病历及相关资料是至关重要的。病历资料分为客观性和主观性两大类。
    客观性病历资料包括各类医疗记录和报告,而主观性病历资料则记录了医务人员的诊疗意见。
    患者应当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封存和启封主观性病历资料,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取得病历后,患者可咨询医疗专家或专业律师,明确医疗事故和医方责任。
    但患方应避免非法获取病历资料,以免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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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5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