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医院未履行转诊义务应承担责任 1.在医疗实践中,医院因未妥善履行转诊义务导致患者损害的情况,医院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1条,医院在遇到超出其设备或技术条件所能诊治的病例时,必须及时转诊。 3.否则,若因此导致患者健康受损,医院需负举证责任,证明损害非因自身原因造成。 4.如果医院不能提供充分证据,将面临侵权责任。 5.此外,医院如果出于经济或竞争考虑,违背患者意愿,不履行或不当履行转诊义务,亦构成间接侵权行为。 二、转诊义务的法律依据及内涵 医疗机构的转诊义务是一项法定义务,其法律依据明确规定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具体来说,转诊义务体现了医疗机构对患者生命健康权的尊重与保障,医院应在无法提供必要医疗条件时,将患者转至能提供相应医疗服务的机构。 三、执行转诊义务的关键点 医院履行转诊义务时需注意的要点包括: 1.转诊应在医院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足时进行; 2.必须及时、妥善执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设备和技术条件’有明确的解释,不包括例如床位不足等非医疗条件的借口。 引用法条: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