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国家公务员工伤赔偿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国家公务员在遭受工伤后根据伤残等级可以获得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2)一级至十级伤残各自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金额是根据职工自身工资的多少和伤残等级来确定的。 (3)例如,一级伤残补助金为职工工资的27倍,二级为25倍,依此类推,十级为7倍。 2.长期伤残津贴 (1)对于一级至六级的伤残公务员,除了一次性补助金外,还可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2)津贴金额根据伤残等级不同,从职工工资的90%到60%不等。 (3)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确保金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 3.医疗与护理待遇 工伤公务员在治疗和康复期间的医疗与护理费用也是赔偿范围内的重要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 (2)必要的护理费用;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交通食宿费; (5)医疗费; (6)工伤康复费和辅助器具费等。 这些待遇确保了公务员在受伤后能够得到必要的治疗和护理,同时减轻因工伤造成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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