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 为统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将自元旦起施行。 该规则为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责任划分提供了明确的评判标准。 具体地,机动车事故责任以过错行为的危险性和避险可能性为准绳;而机动车与行人事故,则强调车让人原则,要求驾驶员必须注意行人动态,采取必要避险措施。 这一规则的出台,旨在消除以往因缺乏统一标准而导致的责任划分不一致情况,实现事故责任认定的公正与准确。 二、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条文,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作出了具体规定。 例如,根据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必须及时救治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保险公司或社会救助基金会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七十六条进一步明确,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其余部分则根据过错方的责任比例来分担。 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故意造成事故,机动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些法律规定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 三、责任划分的具体操作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操作涉及全面的现场勘验、调查、证据分析和计算数据运用。 公安机关依据这些事实和交通法规作出责任鉴定,涉及刑事、民事、行政责任。 责任类型包括: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由违章造成的事故,违章者负全部责任,无直接因果关系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责任方违章严重,次责任方违章轻微; 3.同等责任,各方违章情节相当。 这一过程确保责论处、处罚得当、赔偿合理,对于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保护当事人权益至关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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