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绵阳市平武县产假能否休满一年 |
释义 |
一、绵阳市平武县产假能否休满一年 产假一般不能休满一年。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绵阳市平武县产假不批怎么办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首先尝试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解释自己的情况,并提供详细的申请材料和相关文件。 2.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工会寻求法律援助。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帮助,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3.提起劳动仲裁:如果以上两步仍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4.仲裁不服还可以起诉。 三、绵阳市平武县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领吗 女职工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不可以同时领,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先行向劳动者支付产假工资,后持劳动者提交的相应材料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当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产假工资高于劳动者可享受的生育津贴数额时,用人单位无需再将领取的生育津贴支付给劳动者。 引用法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2]《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