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仓储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规定 |
释义 | 仓储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规定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存货人与保管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订立的,规定双方所享有的主要权利和承担的主要义务的条款,是合同的内容,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检验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依《合同法》第386条所规定的仓单的有关事项,都应当为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但是,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又不能局限于此。 仓储保管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货物的品名或品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 7.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账号、时间; 8.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 9.合同的有效期限;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据此,结合我国仓储营业的实践,我们认为,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 (1)双方当事人名称; (2)合同编号; (3)合同签订地点; (4)合同签订时间; (5)仓储物的品名、种类、规格; (6)仓储物的数量; (7)仓储物的质量和包装; (8)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9)货物保管条件和要求; (10)货物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时间; (11)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12)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13)违约责任; (14)保管期限; (15)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16)争议的解决方式; (17)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违约事项; (18)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以上就是关于仓储合同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关于的内容,请关注法律咨询网官方网站,在线咨询我们法律咨询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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