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情况下不能办理涉外协议离婚
释义
    一、哪些情况下不能办理涉外协议离婚
    以下情况下不能办理涉外协议离婚:
    1.内地居民同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结婚,但未在中国内地结婚登记的;
    2.男女双方未经依法登记结婚的;
    3.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情况。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进行涉外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件、护照、有效通行证件。协议离婚需双方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办理涉外协议离婚要多久时间
    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法律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的,自愿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离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0: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