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岗同意不满意怎么办 |
释义 | 一、调岗同意不满意怎么办 调岗同意不满意的办理是:员工对于用人单位调岗的行为不满意,员工可以向公司上级管理人员反映;仍然被调岗,可以到人社局举报,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因不满意调岗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索要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调岗同意不满意的仲裁时效 调岗同意不满意的仲裁时效是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调岗应该遵循的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调岗应该遵循的原则: 1.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譬如把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主管可以认定为合理的,而把财务经理调整到销售岗位则可能欠缺合理性。 2.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如果不具备适任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以使劳动者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3.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做到有理有据(注意保留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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