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被开发商强拆如何办 |
释义 | 一、房子被开发商强拆如何办 房子被开发商强拆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无权参与搬迁活动,受害人也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房屋强制拆迁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三、合法强制拆迁房屋的程序 合法强制拆迁的程序是什么: 1.拆迁工作部门作出正式的拆迁决定并公告,上面有具体的补偿方案和不服决定的处理方式; 2.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又没有采取不服的措施,拒绝搬迁; 3.拆迁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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