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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人是什么
释义
    一、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人是什么
    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人是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二、我国婚姻无效的情形
    我国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四种: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到法定婚龄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婚姻无效之诉和离婚之诉的区别是什么?
    1.诉讼程序上的差异
    (1)管辖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而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审理
    确认婚姻无效案件人身关系部分不能调解和上诉,离婚案件全案可以调解和上诉。简单来说,婚姻到底是有效还是无效,一审终审,不能上诉和再审,但是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2.后果上的差异
    婚姻一旦被确认无效,就是自始无效的,而离婚后,婚姻期间的夫妻关系还是被法律所承认的。无效婚姻的夫妻关系不被法律所承认,法院会认定之前的关系为“非法同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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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1:4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