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劳务分包需要什么证 |
释义 | 一、建筑劳务分包需要什么证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该证书是承揽建筑工程必须的资质证书,由建设部门颁发。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该证书是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必须的许可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 3.承包商业务资格证书:该证书是承揽建筑工程必须的资格证书,由市场监管管理部门颁发。 4.税务登记证:该证书是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的证明,由税务部门颁发。 5.其他相关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许可证等。 二、建筑劳务分包是否要备案 劳务分包要备案,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在劳务分包施工合同签订7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合同备案和综合保险手续,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必须加盖合同双方单位的合同备案专用章。 《建筑法》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 三、建筑劳务分包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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