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义务教育国家用法律规定对全体学龄儿童实施的小学教育或基础教育。义务教育的初级阶段。对象一般为6~12岁的儿童。在中国,小学现行学制一般5年,部分大中城市的小学在试行6年制。初等义务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使学生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等品德;拥护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使学生具有初步的自然常识和社会常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使学生身心得到正常的发展等。1981年教育部(现国家教育委员会)正式颂布了小学生守则,要求全国小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可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实行了初等义务教育。在中国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步骤和程度大体分如下三种:在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要求在1990年左右基本实现9年制义务教育,在经济、文化中等发展程度的地区,要求在1990年左右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在经济、文化不发达的地区,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争取在本世纪末大体上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