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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认定非法运输爆炸物的立案条件
释义
    一、如何认定非法运输爆炸物的立案条件
    认定非法运输爆炸物的立案条件如下:
    1.非法运输爆炸装置的。
    2.非法运输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3.多次非法运输爆炸物的。
    4.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1支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10发以上、气枪铅弹500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100发以上的;
    (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1枚以上的;
    (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
    (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千克以上、雷管30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的;
    (七)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0千克以上、雷管300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0米以上的;
    (八)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
    (九)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介绍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以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共犯论处。
    二、非法运输爆炸物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故意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或者储存。不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实施上述行为的,不成立本罪。
    
    三、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可以缓刑吗
    非法运输爆炸物罪一般是不可判缓刑的。因为犯非法运输爆炸物罪,一般会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该犯罪分子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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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