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离婚证明书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办离婚证明书要什么材料 办离婚证要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办离婚证要带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离婚证明书在哪里办理 离婚证明在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在人民法院开具,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到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开具,也可以直接持离婚证来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三、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明书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离婚法院判决书和离婚证明书由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离婚证明书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判决书,法律术语,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 2.发放部门不同。离婚证明书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的,而离婚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发放的; 3.办理过程不同。离婚证明书是夫妻双方,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的。而离婚判决书是人民法院的审判长,在庭审后进行发放的。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一条 [3]《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