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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手续办理地点在哪里
释义
    一、离婚手续办理地点在哪里
    1.协议离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1.协议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诉讼离婚:一般需要三个月或六个月时间下判决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双方的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
    2.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离婚诉讼需要五种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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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4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