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债务是否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
释义 | 一、个人债务是否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个人债务一般不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而只能用个人财产偿还。但若该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应按照共同债务予以认定,由双方以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个人债务可以强制执行共同财产吗 个人债务可以强制执行共同财产,因为共同财产也有被执行人的部分,但是法院在执行的时候需要保障其他共同财产人的财产份额。个人债务一般都是因为债务人的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个人债务如何成为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转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方式: 1.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个人债务的,可转化为共同债务; 2.个人名下债务开始转变为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可转化为共同债务; 3.其他方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