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哪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释义 | 一、向哪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有效途径: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一定要是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组织等; 2.一定要注明被申请人的姓名、常住地址亦或是工作单位; 3.请求要具体,事实、理由要充分; 4.要能够举证说明曾经、现在所受的侵害,以及即将受到侵害的可能(如所收到的威胁性短信、妇联组织收到的投诉记录等)。 ![]() 三、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多长时间 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是6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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