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结婚三个月离婚女方是否有权要求退彩礼钱
释义
    一、结婚三个月离婚女方是否有权要求退彩礼钱
    结婚三个月离婚女方不一定有权要求退彩礼钱,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要退还彩礼。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彩礼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如下: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三、彩礼官司需要的证据
    彩礼官司需要的证据如下: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的证据,如订婚仪式的录像或者照片;
    2.提供已给付彩礼的证据,如转账记录、银行卡的账户明细;
    3.证明双方未共同生活的证据,如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15: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