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解除关系后养父母的养女是否能够继承财产
释义
    一、解除关系后养父母的养女是否能够继承财产
    解除关系后养父母的养女不能够继承财产。己经解除关系的养女不再具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中,子女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父母的遗产,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但当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一经解除,他们之间的抚养、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亦即结束,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除,所以己经解除关系的养女不再享有继承权。
    二、什么情况下收养行为是无效的
    以下情况下收养行为是无效的:
    1.收养人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如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病、痴呆症患者时,其所作的收养行为自然无效。
    2.收养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即他人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收养、送养意思表示。如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了被收养人的生理缺陷等。
    3.违反了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如当事人弄虚作假、欺骗收养机关或公证机关等。
    4.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或收养程序,主要包括:
    (1)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
    (2)收养人未满30周岁而收养的;
    (3)非近亲收养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两人年龄差距不足40周岁的;
    (4)被收养人超过14周岁的;
    (5)生父母因超生而将子女送养;或将独生子女送养拟再领取生育指标的。
    
    三、收养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收养办理流程是:
    1.收养人与送养人达成协商一致,并可以订立书面收养协议;
    2.双方亲自到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 13: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