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暂保单和保险单的区别在什么地方 |
释义 |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与否并不取决于保险单的签发,只要投保人和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保险合同就成立,即使尚未签发保险单,保险人也应负赔偿责任。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出立保险单为合同生效条件的除外。暂保单具有和正式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一般暂保单的有效期不长,通常不超过30天。当正式保险单出立后,暂保单就自动失效。如果保险人最后考虑不出保险单时,也可以终止暂保单的效力,但必须提前通知投保人。两者的区别在哪呢?法律网小编为你解答如下: 一、暂保单与保险的区别:内容不同; 哲保单的内容比较简单.仅载明与保险人已商定的重耍项目。需出具哲保单的情况一般有以下几种: 1、保险代理人争取到了保险业务但尚未给保险人办妥保单手续; 2、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接受了被保险人的要约,但尚未获得上级保险公司的批准; 3、保险人和投保人在洽谈或续订保险合同时,订约双方当事人已就主要条款达成协议,但尚有一些条件需进一步商讨; 4、保单是出口贸易结汇的必备文件,在尚未出具保单和保险凭证之前,可先出具暂保单,以资证明出口货物巳经办理保险,并以此作为出口结汇的凭证之一。哲保单具有与保险单同样的法律效力,有效期通常为30天,正式保险单出具后,竹保单自动失效。 保险单必须明确、完整地记载有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单上主要载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或给付的责任范围以及其他规定事项。保险单根据投保人的申请,由保险人签署,交由被保险人收执,保险单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凭证,同时也是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依据。保险单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险单声明事项,即将要保人提供的重要资料列载于保险合同之内,作为保险人承保危险的依据。如被保险人的姓名与地址,保险标的名称、坐落地点,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已缴保费数额,被保险人对有关危险所作的保证或承诺事项。保险单保险事项,即保险人应承担的保险责任。保险单除外事项,即将保险人的责任加以适当的修改或限制,保险人对除外不保的危险所引起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保险单条件事项,即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享受权利所需履行的义务,如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的责任,申请索赔的时效,代位求偿权的行使,保单内容的变更、转让、取消,以及赔偿选择等。 二、暂保单的使用情况 暂保单既不是保险合同的凭证,也不是保险合同订立的必经程序,而仅仅是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的权宜之计,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形中使用: 1、保险代理人获得保险业务而保险人未正式签发保险单之前,向投保人所签发的凭证。 2、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接受需要总公司批准保险业务后,在未获得批准之前所签发的书面凭证。 3、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但一些具体仍需进一步的协商,保险人签发的书面凭证。 4、在办理出口贸易结汇时,签发保险单之前,保险人所出具的保险证明文件作为结汇的文件之一,以证明出口货物已经办理保险。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暂保单和保险单的区别在什么地方的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注意:暂保单具有和正式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一般暂保单的有效期不长,通常不超过30天。当正式保险单出立后,暂保单就自动失效。如果保险人最后考虑不出保险单时,也可以终止暂保单的效力,但必须提前通知投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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