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要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无效婚姻要如何处理 无效婚姻的处理: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关系,既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也无需承担夫妻的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无效婚姻的申请人有哪些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无效婚姻的申请人: 1.以和直系血亲结婚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是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 三、无效婚姻是否构成刑事重婚罪 是否犯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无效婚姻在被法院宣告无效前,其婚姻关系受到结婚证效力的约束,如果又与他人结婚,就构成重婚罪。 被宣告无效后的婚姻自始无效,该当推定婚姻自成就之初就无效,同时也应当推定该婚姻自成就之初不受行政效力的约束,后一个婚姻“侵犯”的仅是一个不受任何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也就不构成重婚罪。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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