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 |
释义 | 1990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和第62条第13项的规定,决定自1997年7月1日起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区域包括香港岛、九龙半岛,以及所辖的岛屿和附近海域。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区域图由国务院另行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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