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产核资 |
释义 | 清算组通过财产评算对自己实际保管的破产财产的范围和价值作出准确估计的行为。清产核资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破产企业的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进行估价,并确定流动资产的数额;二是调查了解破产企业的负债情况,统计破产债权总额和其他债权的数额,预算破产费用。清产核资的原则和方法是:核资起算的标准日是企业法人被宣告破产之日;对破产企业固定资产的估价,一律按处分的价额来计算,即按照该项财产被出卖、转让、报废时的价额来估算;在对破产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单独评估的基础上,再合计评估总额。清产核资工作由清算组主持进行,必要时,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有些破产财产进行鉴定,以便作为估价的依据。最后,清算组要根据上述材料制作清算破产财产目录表和清算资产负债表,并随着情况的变化不断地进行修正,以此作为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分配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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