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了孩子后如何办理结婚证 |
释义 | 一、生了孩子后如何办理结婚证 生了孩子后办理结婚证的流程是: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办理结婚登记一定要婚检吗 办理结婚登记不要婚检,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做婚前检查。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律网提醒您,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领结婚证时需要哪些证件 1.身份证和户口本。 2.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开具的个人婚姻状况说明(证明是未婚、离异、丧偶)。 3.若为二婚或者丧偶的情况下,还要带上离婚证或者配偶的死亡证明。 4.本人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5.三张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 6.若为华侨人员,除以上相关证件外,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 7.若为外国人员,除以上相关证件外,还应当出具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本人无配偶或者丧偶(未婚、离异)证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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