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申请的次数受到哪些法律规定的限制 |
释义 | 一、强制执行申请的次数受到哪些法律规定的限制 强制执行申请的次数没有限制,根据需要可以随时执行,没有一年最多可执行几次的规定。 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如果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后,只要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和被执行人达成协议,撤回执行或者撤销执行,法院会以终结执行的方式结案,可以在2年执行期限内,再次申请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 3.生效证明; 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 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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