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进行无效婚姻的证明 |
释义 | 一、如何进行无效婚姻的证明 进行无效婚姻的证明的方法是: 1.可以用身份证以及户口本证明当事人未到结婚年龄,所以婚姻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可以用双方具有直系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鉴定来证明婚姻无效; 3.重婚的,可以用自己的之前的结婚证或者民政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婚姻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婚姻无效怎么分割财产 1.一般开始,应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且无效婚姻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可以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割。 3.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三、申请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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