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对工作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一、劳动法对工作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多长如下: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综合计算工时制计算加班工资是:工作日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休息日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工作时间怎么算工龄 法律网提醒您,工龄可以从劳动者正式参加工作时算起,也可以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的当月算起。劳动者以工资收入作为其全部或者主要来源的工时都能算作工龄;而连续工龄满十年,且达到退休年龄的,就能办理退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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