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 (一)客体要件: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 (二)客观要件: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 如果仅仅是采用物质引诱、暗示、鼓动他人卖淫,没有违背他人意志的,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法律上没有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只要故意强迫他人卖淫就可构成本罪。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强迫卖淫罪必须以发生某种特定危害结果,即出现“他人卖淫”的结果,才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恰好相反,法律只要求行为人实施了强迫他人卖淫行为,即构成本罪。至于被强迫人是否实际卖淫,则只能作为对该罪的量刑因素加以酌情考虑把握,但不能影响犯罪的成立。 二、强迫卖淫罪的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2、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3、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4、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述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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