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
释义 | 一、仲裁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而法院一般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五十七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仲裁申请强制执行后还能继续起诉吗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不能再起诉,被告不按调解书确定的履行义务,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告要写执行申请书,带身份证、调解书、让法官写生效证明,立执行案就行了。 申请强制执行后,又收到对方起诉到法院的传票的,应该积极到法院应诉,根据对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来确定如何应对: 1.如果对方的主张在以前法院的判决中已经被法院处理的,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可以要求法院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2.如果是对方根据新的理由,提出了新的主张的,则应应该从对方的理由和主张是否成立、是否有法律依据、证据是否充足等方面进行答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另外,对方另行起诉的行为,并不影响已决案件的执行,可以继续要求法院按原生效法律文书进行执行。 ![]() 三、仲裁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的材料 1.仲裁申请执行书;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 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5.双方送达回执复印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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